请别再让英雄留血又流泪 DaHS4sIw
5月24日,辽宁省辽阳市某小区6楼的孟卫东家失火,一名9岁男孩从阳台往下爬。何艳和几名邻居急忙抻起被褥准备接住孩子。但孩子在坠落过程中,被楼前的一根电线刮了一下,改变了方向,随后又被楼下一棵枣树撞了一下。最后未落到被子上,重重地砸到何艳腿上,导致何艳受伤,因经济困难无钱治疗,后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被拒。(6月9日《人民日报》) XK-J!u@S
何谓见义勇为?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不顾个人安危,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,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。因此,见义勇为主要分两类: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;另一类就是抢险救灾的行为。何艳属于抢险救灾的行为,也是理所当然的见义勇为的行为。 Fiy#-X]ThS
然而,何艳申请见义勇为被拒,据报道理由是“孩子被救是群体参与的行为”,对照《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,相关部门认为参与救援人员行为不完全具备条例规定标准。但何艳究竟因《条例》中哪项条款未达标而不能授予见义勇为称号,相关部门并无下文。 qb0i%D
我们暂且不论当地见义勇为条例设计的是否合理,也不论是否有人为因素阻挡何艳申请见义勇为,就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判定,何艳申请见义勇为到底合不合理。一个人的善举,与众多人的善举,在申请见义勇为上有区别吗?一个人的善举不作为见义勇为申请对象,那么集体的善举就能被列为见义勇为申请对象吗?没有一个人善举的组合、融入,又哪来众人善举的组合和融入呢? +sq?1< |